(1)建立“合作共贏,和諧穩定”新的勞動關系加速了建筑勞務公司建筑勞動就業的健康發展。河南省田野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民工在建筑的各個崗位上就業,農民工已成為企業建設中不可或缺的力量。根據建筑企業的特點,采取有限措施鼓勵人們的主動性。加速人才流動,改變舊的人才選擇機制,吸引各類建筑技術人才。
(2)成立“建筑企業勞務派遣地點”
河南省田野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是一家綜合管理的服務機構。派遣地點的職責是集中管理建筑勞務公司分散的農民工,登記備案人員,辦理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集中向建筑企業派遣勞動力,負責為農民工支付工資,降低工資支付階段,為農民工提供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結束建筑業非法承包商和農民工隨機混亂的流動局面。派遣地點可以定期邀請行業主管部門和協會開展法律普及教育和加強培訓,特別是法律、技術、技能、安保質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提高農民工自身的質量和權利保護意識。
(3)建設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勞務企業的監督,檢查與工人的合同簽訂、人員資格、特種人員的持有情況,并對勞務分包合同進行備案管理,加強勞務資格管理,嚴格要求和控制技術人才配置,特別控制注冊資本到位,確保勞務企業的標準化和法治化。
(4)加強對勞務分包商的審查,在招標前對勞務分包商進行調查,在了解勞務分包真相的情況下與勞務分包商建立合作關系。當勞務分包商進入工作合作過程時,對勞務分包商進行評估和評估。產生適者生存的競爭機制,與分包商建立長期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5)從就業管理工作中規避勞動就業風險,需要注意和預防法律糾紛、勞動合同的制定和簽訂、企業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工資結構的設計和調整、各種勞動就業管理過程的設計和操作、訴訟仲裁風險的預防和相關證據的保存等。作為一名長期處理勞動案件、擔任勞動律師顧問的律師,律師總結了一套從勞動就業管理等法律問題和工作中可行的解決方案,以確保企業在勞動就業管理過程中的每一步都是合法和合法的,以防止法律糾紛。同時,由于嚴格的制度管理和操作安排的規范,提高了企業的勞動就業管理能力,降低了企業敗訴的風險,加速了企業的健康發展。
(6)進一步完善建設法律法規體系,制定一系列有利于建立合理結構、層次分明、競爭有序的總承包模式的體系,實現市場準入和退出、項目擔保體系的實施、各種市場交易行為、項目建設活動及其管理。為滿足先進項目模式的要求,建立合理的總分包體系,加速大中型總承包企業和承包企業向管理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企業轉變為勞動分包企業的法律地位和市場交易主體地位,避免承包商就業。
(7)從政策和制度上解決勞務派遣就業不合規問題,使《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更加可操作和有目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勞動監督執法,及時糾正和解決勞動就業中的突出問題。深入研究,從實際國情出發,產生更規范的勞務派遣就業模式,不僅有利于企業就業,加速就業,而且有利于維護勞務派遣工人的合法權益,從長期機制研究和解決問題。